【招生公告】浦口区实验幼儿园总分园2023年秋季招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9

为统筹利用教育资源,努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园本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原则

自主招生  双向选择  计划招生  免试入园

二、招生对象、条件及计划数

1.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的幼儿(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2.招生条件:江浦街道常住户籍;其户籍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其户籍与实际居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有多套房产的以份额最多的为准,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实际居住地与幼儿园相对就近。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在本公告中的幼儿园就读。

3.招生计划:浦口区实验幼儿园100人,浦口区实验幼儿园第一分园100人,浦口区实验幼儿园第二分园100人。

三、报名办法

6月10日—6月13日,家长扫描二维码或登录http://221.226.46.90:8001/zsbm/#/pages_zsbm/task/list?type=YEY网址进入系统选择幼儿园报名(南京市浦口区实验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第一分园、实验幼儿园第二分园等江浦街道公办园只能选择一所填报,网上报名的先后顺序不影响录取结果,过时未在线填报并选择园所的视为自动放弃)。

浦口区2023年秋季小班适龄幼儿招生登记系统

四、审核录取

1.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分为线上材料初审线下材料复审两个阶段。网上提交的材料初审合格后,园方通知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原件【1.户口簿首页、幼儿父母页和幼儿本人页(父母离异,提供离婚证、父母中拥有抚养权的一方页及幼儿本人页),2.房屋所有权证,以上材料以本公告发布前办理的为准】分批到所填报的幼儿园进行现场复审。

6月20日17点前未接到现场复审通知的幼儿视为未予录取,请做好其他选择,幼儿园将不再另行通知。江浦街道户籍幼儿需要在江浦街道就读其他幼儿园的,可于6月21日—6月23日在系统中重新选择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幼儿园,6月24日—6月25日民办幼儿园联系家长线下审核材料,6月26日—6月29日江浦街道教育科对未被录取的幼儿进行统筹调剂,江浦街道教育科咨询电话为5888604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7:30)。

2.录取原则:如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报名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额录取;如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依照居住地相对就近、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等条件有序录取。

3.录取范围:对于招生园附近没有专门配建幼儿园的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可优先录取;如果还有空余学位,可录取没有配建普惠性幼儿园小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录取顺序同上。

4.优抚对象: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 、二 类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浦口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已在其他幼儿园报名录取的;

(2)居住地小区或者附近有配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

(3)报名信息填报或上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的;

(4)隐瞒幼儿遗传病史、传染病史,在体检检查后被发现的;

(5)现场复审发现与材料初审不一致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相关网站、咨询电话、园所地址

浦口区实验幼儿园、浦口区实验幼儿园第一分园、浦口区实验幼儿园第二分园
咨询电话

58882229(总       园)

58880768(第一分园)

58880082(第二分园)


网址

http://www.pkjx.com/column/col3613/index.html

网址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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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浦口区实验幼儿园:浦口区江浦街道文昌路36号

浦口区实验幼儿园第一分园:浦口区江浦街道孝祥路12号

浦口区实验幼儿园第二分园:浦口区江浦街道大马山路7号

南京市浦口区实验幼儿园 
南京市浦口区实验幼儿园第一分园
南京市浦口区实验幼儿园第二分园
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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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公告】浦口区实验幼儿园总分园2023年秋季招生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9 字号:[ ]

为统筹利用教育资源,努力满足适龄幼儿入园需求,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园本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原则

自主招生  双向选择  计划招生  免试入园

二、招生对象、条件及计划数

1.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的幼儿(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

2.招生条件:江浦街道常住户籍;其户籍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其户籍与实际居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有多套房产的以份额最多的为准,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实际居住地与幼儿园相对就近。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在本公告中的幼儿园就读。

3.招生计划:浦口区实验幼儿园100人,浦口区实验幼儿园第一分园100人,浦口区实验幼儿园第二分园100人。

三、报名办法

6月10日—6月13日,家长扫描二维码或登录http://221.226.46.90:8001/zsbm/#/pages_zsbm/task/list?type=YEY网址进入系统选择幼儿园报名(南京市浦口区实验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第一分园、实验幼儿园第二分园等江浦街道公办园只能选择一所填报,网上报名的先后顺序不影响录取结果,过时未在线填报并选择园所的视为自动放弃)。

浦口区2023年秋季小班适龄幼儿招生登记系统

四、审核录取

1.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分为线上材料初审线下材料复审两个阶段。网上提交的材料初审合格后,园方通知家长携带相关资料原件【1.户口簿首页、幼儿父母页和幼儿本人页(父母离异,提供离婚证、父母中拥有抚养权的一方页及幼儿本人页),2.房屋所有权证,以上材料以本公告发布前办理的为准】分批到所填报的幼儿园进行现场复审。

6月20日17点前未接到现场复审通知的幼儿视为未予录取,请做好其他选择,幼儿园将不再另行通知。江浦街道户籍幼儿需要在江浦街道就读其他幼儿园的,可于6月21日—6月23日在系统中重新选择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幼儿园,6月24日—6月25日民办幼儿园联系家长线下审核材料,6月26日—6月29日江浦街道教育科对未被录取的幼儿进行统筹调剂,江浦街道教育科咨询电话为5888604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7:30)。

2.录取原则:如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报名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则全额录取;如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报名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依照居住地相对就近、户籍迁入时间先后顺序等条件有序录取。

3.录取范围:对于招生园附近没有专门配建幼儿园的小区,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可优先录取;如果还有空余学位,可录取没有配建普惠性幼儿园小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录取顺序同上。

4.优抚对象: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 、二 类岛屿部队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浦口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幼儿园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已在其他幼儿园报名录取的;

(2)居住地小区或者附近有配建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

(3)报名信息填报或上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的;

(4)隐瞒幼儿遗传病史、传染病史,在体检检查后被发现的;

(5)现场复审发现与材料初审不一致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相关网站、咨询电话、园所地址

浦口区实验幼儿园、浦口区实验幼儿园第一分园、浦口区实验幼儿园第二分园
咨询电话

58882229(总       园)

58880768(第一分园)

58880082(第二分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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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实验幼儿园第二分园:浦口区江浦街道大马山路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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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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