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浦实验小学教师评优评先工作方案
一、目的和宗旨
教师评优活动旨在弘扬敬业、爱业精神,倡导大公、奉献、勤研、守纪的员工风尚,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顺畅开展,最终达到把我校建设成为区级示范学校之目的。
二、参评条件
凡在本校工作满一年的各科教师均有同等参评的资格(不看关系调入长短)。
三、考评方法
以《教师考核方案》为依据,由校务委员会进行50%差额投票。然后由校长全部或部分认定。具体考评方法如下:
1.评选方式为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内容为“优秀教职工”、“阳光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综合考核优”等项目,评选比例确定为当年在岗教师总数的20%。
2.根据《教师量化考核方案》排出学年教师量化考核榜。
3.校长针对目标量化中不易操作、尚未纳入到个人考核的有关事项,如思想道德、工作作风、主动承担各种任务等,有权对校务委员会提供的名单进行全部认定或部分认定。
4.政绩、业绩特别突出,但由于特定原因考核上不来的,校长有权直接认定。
5.在评优评先教师中择优推荐参与更高级别评选。
四、待遇
1.获评教师根据评选时间,在期末总结、教师节或年终总结由学校统一表彰。
2.根据不同评选项目,给与适当补助,在绩效中体现。
3.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表扬,并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与职位竞聘中优先考虑。
浦口区新浦实验小学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