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
廉政文化建设督查考评奖惩制度
为提高我校师生的廉政文化意识,对全校师生的廉政文化情况进行客观评价,现制定《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廉政文化建设督查考评制度》:
一、督查考评内容及标准
“廉政文化建设”考评督查制度的对象一是校“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小组及各处室部门,二是全体教育工作人员。
第一部分 对校“廉政文化建设”工作小组及处室部门督查考评内容及标准
1.对学校“廉政文化建设”实施方案落实情况,本处室部门“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计划的研究、制定与落实情况。能做到以上各要求共得50分。
2.各处室部门的活动场所的布置情况,相关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校园内宣传栏内容更新、校园网站廉政文化专栏建设情况等。能做到以上各要求共得50分。
第二部分 对教育工作人员督查考评内容及标准
(一)遵纪守法,依法执教(9分)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宣传普及科学知识,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
能做到以上1项得3分。
(二)尊重学生,热爱学生(9分)
1.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积极转变差生;
2.教书育人,管教管学,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和能力培养;
3.保护学生合法权益,注重学生人身安全,无任何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
能做到以上1项得3分。
(三)忠于职守,爱岗敬业(9分)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职业信念不动摇;
2.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认真落实教学各个环节;
3.按时作息,守时守岗,自觉遵守学校劳动纪律。
能做到以上1项得3分 。
(四)严谨治学,求真务实(12分)
1.转变教育观念,更新教育知识,积极参加新课程培训,争做学者型、创新型教师;
2.治学严谨,精益求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3.善于总结教学经验,积极参加教改实验并有教研成果。
能做到以上1项得4分。
(五)关心集体,团结协作(12分)
1.团结同志,乐于助人,谦虚谨慎,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师生关系融治,同事关系良好;
2.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荣誉,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不做损公利己之事;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勇挑重担。
能做到以上1项得4分。
(六)廉洁从教,乐于奉献(24分)
1.坚持高尚情操,发挥奉献精神,不向家长索要钱物;
2.不乱订购学生学习资料,不向学生乱发复习资料;
3.不从事有偿家教;
4.不从事第二职业或校外兼课活动;
5.不恶语伤人,不打架闹事;
6.不制造不和谐人际关系,不搞小团体、小集团,不诽谤诬蔑他人。
能做到以上1项得4分。
(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16分)
1.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举止文明,穿着大方,严于律己,作风朴实正派;
2.遵守教学纪律,课前不饮酒,上课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
3.上课期间不使用通讯工具,上班时间不上网玩游戏、聊天。
4.自觉遵守各种考试纪律,认真履行监考教师职责,不徇私舞弊。
能做到以上1项得4分。
(八)诚实守信,尊重教师(9分)
1.主动与受培训对象联系,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教给家长科学的教育方法;
2.尊重受培训教师的意见和建议;不训斥、不指责、不刁难教师学员,不推卸应承担的教育责任;
3.充分利用社会、教育局、学校等教育资源,形成教育合力、共同培育和发展好教师。
能做到以上1项得3分。
二、督查办法
(一)通过“校长信箱”进行督查。
(二)通过“问卷调查”进行督查。
(三)每学期结合教职工学期考核工作由校长室牵头,校党政办组织考评。
三、考核奖惩
1.明确督查考评的时间。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教师年度考核程序进行。每年年终为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督查考评时间;
2.明确督查考评的方式。邀请有关部门和家长代表、教师代表对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进行全面的、系统的督查考评。采取座谈、发放评议卡打分等方法进行考评;
3.明确督查考评的奖惩措施。对督查考评的结果及时进行汇总,并把它列入个人的年度综合考核内容。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并且不能参加教师的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考核总分在70分以下者,年度考核不能定为称职,且不能参加教师职务晋升和工资档次晋升。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者,未构成犯罪的,视情节轻重,校党支部、校长室按管理权限给予口头警告、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待岗等处分。对督查考评中成绩优异的,要及时进行表扬,并作为职务晋升和评定年度先进的依据;
4.明确督查考评的相关责任。按照廉政文化建设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的要求,制定具体详细的要求,落实到每个责任人,确保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有序健康进行。
本办法从2023年开始实行。
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