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京市第十三期、浦口区第十一期“个人课题”(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3-0710:12:28

各中小学、幼儿园:    

南京市第十三 、浦口区第十一“个人课题”(第二批)申报工作本学期正式开始课题研究时间为两年,申报采取逐级评审、择优立项的方式。为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中学语文、小学语文、中学数学、小学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德育(包括班主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化学、物理、历史、地理、生物学、科学、幼教、职教、信息技术教学、音乐、体育、美术、教育管理、卫生保健、小班化、做中学、特殊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教师教育、少先队工作、劳动教育、其他(以上类别未涵盖的文章均包括在内)。

二、课题申报评审书文本的要求

参评课题需登录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官网进行网上申报。文本排版要点如下:

1)标题字体为三号黑体。

2)正文字体为四号宋体。

3)每段首行缩进2个字符。

4)全文为1.5倍行距。

5)不以图片形式显示文字。

注意:本次为匿名评比,课题申报书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作者自负。

三、申报程序

1.校级网上申报: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师网上申报个人课题(详见《第十三期“个人课题”申报操作手册》,网报时间:20243610点——202443016点)。申报成功即可(区里不需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学校教科室按第一批优秀(免评直接推市)、第一批立项、新报三个类别填写个人课题参评目录表,并于54日前将目录电子表发教科室邮箱:pkqjks@163.com

2. 区级“个人课题”立项:区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研处202458520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浦口区第十一“个人课题”(第二批),并从区级课题中遴选出优秀的“个人课题”(220项)向市教科所教师发展研究室申报。

3.市级“个人课题”评审、立项市教科所将于20245—7进行市级“个人课题”匿名评审,评审采取电子化方式,不收取纸质稿,网络申报平台将在831日公布立项评审结果。

个人课题申报操作过程中有问题,可加服务QQ:2045124848602067285  致电服务电话:025-84598503咨询(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30)。

四、其他注意事项

请参评教师各自留存底稿。

评比不收取任何费用。

立项通知书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后果自负。

望各校(园)按照要求,积极宣传,认真发动,组织好南京市第十三期、浦口区第十一“个人课题”(第二批)申报工作。

 

             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437

 

附件1:个人课题参评目录


附件2评审书ding


附件3浦口区第十一期“个人课题”立项名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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