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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招考院关于做好南京市2024年初中毕业生 艺术素质测评终结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2 字号:[ ]

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宁招考〔2024〕2号

 

 

 

 

市招考院关于做好南京市2024年初中毕业生 艺术素质测评终结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考试中心(招考办):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学校美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 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组织2024 年南京市初中毕业生艺术 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对我市2024 年初中毕业生 艺术素质测评终结性评价(简称“终评”)工作提出如下要 求,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对象

参加2024年南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的应届和往届 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方式

终评采用全市统一,分区组织,线上机考方式。

三、组织领导

1.统一考试,分级负责。市教育局负责终评的统筹协调 与指导监督,各区教育局负责本区终评的组织落实,各初中 学校负责终评的具体实施。

2.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牵头负责终


评考试政策制定、考风考纪教育和部门协调;市教育局中教 处负责艺术素质测评成绩与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关联等 相关工作;市招考院负责考务组织和成绩处理;市教研室负 责试题命制;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负责设备及网络的配置;

市电教馆负责初中学校电教人员的培训和网络环境的调试。

3.严密组织,压实责任。各区教育局作为本区考试责任 主体应成立领导小组,设立终评考务工作组织机构。全面负 责本区内终评组织实施工作,落实艺术素质测评政策、要 求;加强考试设备及人员的保障工作;督查学校做好过程性 评价的各项资料留存工作;督查本区内各学校过程性评价成 绩的汇总、确认、录入系统工作;组织辖区学校初三学生艺 术素质测评模考和终评的各项准备工作;在全区统一抽调终 评监考员和巡视员;审核相关学生免考申请工作;处理终评中

出现的违规违纪和突发事件以及与终评相关的其它工作。

四、 考点设置及考场安排

1.终评考试均须在中考高清巡查系统下进行,各区根据 考务管理要求,在初中学校设立考点,以该校的计算机网络 机房为考场。每个考场除正常考试设备配置外,另需提供1 台备用监考机和1-2 台考试机作为备用机。每个考试机(含

备用机)配备专用耳机。

各考点学校的计算机及相关软硬件配置和考场网络均须 符合终评考务操作手册中的考试系统安装环境要求。凡不达

标的学校必须升级、补充相关软件与设备。

2.各考点学校内设准备室、考场和视频监控室。在考试

区域内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3.各考场要张贴醒目的考场序号和本考场每批次的考查

时间,并设置物品摆放处。考场内墙壁上、黑板(白板)上


不得有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内容。

考试用的计算机(含备用机)座位连续设置,并编写连

续的机位号(01、02……)。

五、 考试时间

1.全市统一终评考试日期为3月15日至17日。

各批次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天

第二天

第三天(备用)

  

  

  

  

  

  

1批次 8:30-

9:10

4批次

13:10-

13:50

8批次 8:30-

9:10

11批次

13:10-

13:50

15批次

8:30-

9:10

18批次

13:10-

13:50

2批次 9:30-

10:10

5批次

14:10-

14:50

9批次 9:30-

10:10

12批次

14:10-

14:50

16批次

9:30-

10:10

19批次

14:10-

14:50

3批次

10:30-

11:10

6批次

15:10-

15:50

10批次

10:30-

11:10

13批次

15:10-

15:50

17批次

10:30-

11:10

20批次

15:10-

15:50


7批次

16:10-

16:50


14批次

16:10-

16:50


21批次

16:10-

16:50

每天设7个批次,上午3个批次,下午4 个批次。每个 批次考试时间为40 分钟,进场、身份确认及设备调试10 分

钟,退场10分钟。

2.为了使师生熟悉考试过程,全市在3月5 日  8 日开

放考试系统4 天,考点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机选择时间段安


排考生进行一次终评模拟考试。每一天的各批次时间安排同

正式考试。

六、考点组织机构

各考点学校成立考务办公室,指定专人做好考务组织、

安全保障工作。

1.各区应安排专人负责各考点学校考务工作的监督管 理。每考点设考点主任1 (由校长或副校长担任),副主

1名。考点主任为考务第一责任人。

2.考点准备室设管理员1 名,视频系统操作员1 ,每 个考场设监考员和系统操作员各1 名。各考点还要安排若干

名带队教师。

视频系统操作员负责中考高清巡查系统的检查、运行及 管理,并按规定启动和关闭网上巡查系统。视频录像文件考

后及时备份,留存备查。

3.考点主任、监考员、系统操作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必须 各司其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入考试区域一律佩戴相应

的标志牌。

4.在考试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 纪律要求。对有徇私舞弊行为的人员必须当即停止其工作,

错误性质严重的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当年有子女、亲属参加考试的人员,不得参与任何考务 工作;监考教师由非本考点学校教师担任,本校教师不得监考 本校学生;音乐、美术任课教师不参与监考工作,所有初三年

级教师不参与监考工作。

系统操作员由考点学校信息技术教师担任。

七、考务编排

1.中考报名结束后,各区考试中心(招考办)根据每个


考点学校上报的考场及机位数完成考务编排。

2.有视听、言语障碍不宜参加艺术素质测评的考生可申 请免试。申请免试考生需填写申请表(见附2),并出具相

关证明材料(残疾证或二级以上医院证明)。

以上考生的免试申请由区教育局完成审批,审批同意后 各校的免试考生名单需在校园网公示。  (公示完成后该类考

生不参加考务编排)。

3.考场编排表、学生签到表、考试通知单等考务材料由

各区考试中心(招考办)在系统平台中自行下载打印。

八、 试卷管理

1.各区考点学生信息库和试卷在考前通过登录监考机的

考务程序下载。

2.所有考场每个批次使用1 套试卷。考试形式为同场合 卷,通过计算机一次性完成考试,即音乐、美术使用同一张

试卷,在考试时间内可以任意切换题目。

3.终评为闭卷考试,不允许提前交卷。

4.终评满分为100分(其中音乐和美术各占50分),占

初中三年艺术素质测评总成绩的40%。

5.每个批次的试题只能在规定时段开启使用,每个批次 开考时间不得晚于标准考试时间5 分钟。正常开考5 分钟后 仍未能正常开考的考场,为不影响下一批次考试,本批次考

生应整批次安排重考。

九、 考试流程

考前准备、考试实施及考后工作严格按照考务操作手册

中的各项要求实施。

各区成立巡视组,负责对本区考点考风考纪进行巡视、

督查。


十、 成绩处理

1.艺术素质测评成绩由过程性评价成绩和终结性评价成绩 两部分组成,其中,过程性评价成绩占60%(按五个学期的平 均成绩计算),终结性评价成绩占40%,按照分数折算成 A、 BCD 四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 A 等级,75~89分为 B 级,60~74分为 C 等级,60分以下为 D 等级。艺术素质测评 成绩与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六项指标中的“审美与表现” 评价相挂钩,艺术素质测评成绩 C 等级及以上,  “审美与表 ”方可评价为 “B ”及以上。艺术素质测评成绩 C 等级及 以上的学生,方可填报指标生志愿和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志愿。  艺术素质测评成绩 B 等级及以上的学生,方可报考普通高中和

职业学校的艺术特长生。

2.参加2024年中考的非南京市学籍的考生和往届考生,

终结性评价考试的实际成绩为考生的艺术素质测评成绩。

3.批准免试的考生艺术素质测评成绩按C 等确定。

十一、有关要求

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是考风考纪的第 一责任

人,各区招生部门和考点主任是考风考纪的直接责任人。

2.考生必须服从监考员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对扰乱考点考场秩序、考试违纪违规者,将按照《南京市高中

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 工作日程

2月23日前,区考试中心上报考点及考场信息。

2月27日,区考试中心上报模拟考试考务编排方案。

3月5日至8日,终评模拟考试。

3月5日前,区考试中心上报特殊考生免考信息及证明材料。

3月6 日至7日,区考试中心上报正式考试考务编排方案。


3 月 1 2 日,报名点通过中考信息管理系统下载打印《考 试通知单》和《考生签到表》等考务材料,若该报名点同为 考点还应下载开考账号密码、验证码、试卷启用密码等数据

文件。

3月14 日,考点校下载考试任务并完成试卷分发。

3月15日至17日,终评正式考试。

4月10日前,市招考院下发艺术素质测评成绩及等级。

 

 

附件:1.考点人员职责

2.艺测终评免试申请表

 

 

 

 

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4年2月20日

 

 

 

 

 

 

 

 

 

 

 

 

 

 

 

抄送:市教育局,市教研室,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市电教馆,各

区教育局。


附件1

考点人员职责

 

 

一、考点主任职责

1.在市、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

面负责本考点考务。

2.选聘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的教师担任

考务工作人员。

3.组织考点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规定,使全体工

作人员明确各自职责,熟悉工作流程。

4.负责按时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5.安排有关人员发出考生进场信号。

6.负责加强考点考试期间安全工作,保证考点各类考务

设施正常工作。

7.随时掌握考点情况,及时处理考试中的偶发事件和违

纪舞弊事件,如遇突发问题,要及时向区领导小组汇报。

8.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本考点各考场考试数据的上 传、U 盘的收集以及《考生签到表》、  《异常情况登记表》、 《缺考及重考登记表》、数据检查报告的验收和上交工作;

将本考点考试情况或发现的问题上报区考试中心。

9.因考点主任工作不负责造成考风考纪混乱,或发生重大

问题,主管部门将视情节给予考点主任和有关人员必要处分。

二、监考教师职责

1.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和规

定,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承担相关考试工作。

2.服从安排,严守纪律,熟悉有关考务。做好本考场的


准备工作, 一律佩戴规定标志牌上岗。

3.对考生态度要亲切耐心,帮助考生消除紧张心理,保

持良好心态参加考试。

4.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要求,坚持“严肃、认真、客观、

公正”的原则,确保考场纪律。

5.制止除考点主任、系统操作员、巡视人员以外任何人

在考试期间无故进入考场。

6.考生进入考场后,安排考生对号入座,核验考生身份

(包括姓名、建档号、机位号和照片等)。

7.考试开始后巡查考场,与系统操作员一起处理突发事 件,对考试中异常情况要在《异常情况登记表》上及时做好

记录。

8.必须按考生的违纪情况如实填写《异常情况登记 表》,不得隐瞒袒护,没收的违纪证据,应附在表后。对扰

乱考场秩序者可直接逐出考场,并报告考点主任及时处理。

9.考试结束后,指挥考生有秩序地离开考场。

10.正确、清楚、无误地填写《异常情况登记表》和《缺 考及重考登记表》,不得涂改考场记录信息(如有特殊情 况,必须有考点主任签名),不得外传考试题目和考生答题

情况。

11.考试期间不得串岗、会客、接电话、吸烟、读报或做

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区域。

三、 系统操作员职责

1.按时完成考场环境的搭建与测试工作,考试系统软件

安装后,禁止无关人员接触考试系统。

2.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有关政策、规定和


考试软件操作方法。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承担相关

考试工作。

3.服从安排,严守纪律,熟悉有关考务和考试软件操作 方法。做好考场软、硬件的安装和调试工作。考试期间一律

佩戴规定标志牌上岗。

4.对考生态度要亲切耐心,帮助考生消除紧张心理,保

持良好心态参加考试。

5.考试过程中正确操作监考机,密切注意监考机的实时 监控信息。在考场内无异常和突发情况时,不得擅离监考

机。

6.与监考教师一起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并对考

场出现的异常情况认真做好记录。

7.与监考教师一起正确、清楚、无误地填写《异常情况 登记表》和《缺考及重考登记表》,不得涂改考场记录信息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有考点主任签名),不得外传考试题

目和考生答题情况。

8.考试结束后,将本考场的全部数据检查无误并上传至 数据中心,并将考试数据备份到 U  盘中。然后将 U  盘、数据 检查报告、  《异常情况登记表》、  《缺考及重考登记表》和

《考生签到表》 一起上交考点主任。

9.考试期间不得串岗、会客、接电话、吸烟、读报或做

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区域。

 、准备室管理员职责

1.准备室管理员主要负责维持准备室内的秩序,对考生 进行教育、培训等工作。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

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承担相


关考试工作。

2.考试期间一律佩戴标志牌上岗。对考生态度要亲切耐

心,要帮助考生消除紧张心理,保持良好的心态参加考试。

3.在每个批次开考前25 分钟,组织考生进入准备室有序

就座。

4.负责考生登记签到,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维护 准备室内秩序,保持准备室的安静。如有违纪现象应立即制

止,并视情况向考点主任及时汇报处理。

5.按照每个批次规定时间,组织参加该批次考试的考生

离开准备室,有秩序地前往考场。

6.考生离开准备室时,提醒考生将随身物品带离准备 室,放在考场的物品摆放处,不得将通讯工具等物品带到座

位上。考试结束后,不再回到准备室。

7.考试期间不得串岗、会客、接电话、吸烟、读报或做 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区域。 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考点主任批准并派专

人替换。

8.准备室管理员不得进入考场。

五、 巡视员职责

1.在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考点学校的监督工作。

2.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当年无子女、

直系亲属参加考试,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

3.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熟悉考务,了解考点学校各个工作室的操作过程和要求。

4.协助考点主任检查考点学校的各项布置,监督考点学

校工作,保证考点学校良好的考风考纪。在考试期间,如发


现问题要及时与考点主任交换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区领

导小组报告。

5.应坚守工作岗位,佩证上岗。

6.若巡视员违反纪律,工作不负责任,各考点学校有权

向区领导小组反映。


  2

艺测终评免试申请表

 

       

考生姓名


性别


建档号


学校名称


   

 

 

 

 

 

 

考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

      

初中学校意见

 

 

 

 

 

 

盖章:   (签名)

      

区教育局意见

 

 

 

 

 

 

盖章:   (签名)

      

  

 

1.考生须附上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证明或残疾证复印件。

2.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区考试中心(招考办)在中考信息管

理系统平台中录入免考考生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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