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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2024年1月份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3-11 字号:[ ]

浦口区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2024年1月份工作方案

各责任督学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督导室部署,结合中小学幼儿园当前工作,经研究,我区1月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中小学幼儿园督导主题是学期结束工作。

一、督导时间

    20241月19日至1月26

二、督查任务

1.学期结束工作督导:督促学校安排好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学期工作总结,落实好安全教育和排查工作,规范收费行为,严禁预收费行为,认真落实“双减”工作,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认真组织教师培训工作,扎实做好校园值班值守工作,积极谋划新学期的工作准备等。

2.安全督导:主要督查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门岗、食堂、食品、饮水、校车、危化品、消防、宿舍安全等情况。对照市督导室《南京市责任督学“一日督导”工作规范》之《校园安全督查专表》进行检查签字。

3.责任督学将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规范中小学各类“进校园”活动的意见苏委教工〔2023〕3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对“进校园”活动开展常态化督导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23〕45号文件要求传达给学校幼儿园主要领导,为2月份的统计监测做好准备。

三、督导流程

1.查看责任督学公示牌;2.亮证;3.察看校(园)门卫室;4.巡视校园、察看食堂;5.巡课;6.访谈校长、师生;7.查看台账资料。

四、督导要求

1.责任督学可根据责任区被督导单位的实际,对本方案进行个性化调整,拟定到校日程安排与专职督学沟通后报给督导室,入校督导要用手机考勤打卡签到签退。本月专职督学分工如下:李永兵负责第七、八责任区,程畅负责第五、六责任区,杨国卫负责第九、十责任区,刘宏斌负责第、十责任区,王之标负责第二、三责任区,陶道均负责第责任区。

2.各中小学、幼儿园需向责任督学提供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等方面的台账资料,配合责任督学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

3.责任督学于1月26日前完成督导工作,及时向指定邮箱报送工作照片。1月30日前在省督导系统“督导记录”的“附件”里面上传督导报告,责任督学将《浦口区中小学幼儿园学期结束工作督查表》纸质稿签字盖章报给督导室。

4.责任督学要认真做好工作手册记录,填写浦口区教育督导意见反馈书,在省督导系统里面要向学校幼儿园反馈督导建议,如需要向被督导单位发整改通知书的,请及时向督导室申请。

5.责任督学联络员于1月30日前报送督导信息和照片,1月31日前在省督导系统里面提交整改报告以及做好学校网站督导专栏建设。

 

附件1:浦口区中小学幼儿园学期结束工作督查表(报督导室)

附件2: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规范中小学各类“进校园”活动的意见苏委教工〔2023〕3号

附件3: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对“进校园”活动开展常态化督导的通知苏教督委办函〔2023〕45号

附件4: 南京市责任督学“ 一日督导”工作规范(校园安全督查专表)(责任督学自己留存)

 

 

 

                                       浦口区教育督导室

                                           20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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