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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2023年11月份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3-11 字号:[ ]

 浦口区中小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2023年11月份工作方案

各责任督学、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市教育督导室部署,结合中小学幼儿园当前工作,经研究,我区11月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中小学、幼儿园的督导主题是食堂管理工作。

一、督导时间

    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8日

二、督查任务

1.食堂管理工作督导:根据省市部门对学校食堂专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清单,积极发挥责任督学作用,对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堂管理专项检查,查找问题并限期整改,切实提高全区学校幼儿园食堂供餐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

2.中小学课桌椅配置使用情况督导:根据《南京市中小学课桌椅管理办法》对中小学校课桌椅配置使用情况进行督导,促进中小学校强化课桌椅管理服务,维护更新,为改善中小学生“小胖墩、小眼镜、脊柱侧弯”等问题提供基本硬件保障,用心呵护每一位学生的健康成长。

3.安全督导:主要督查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环境、门岗、食堂、食品、饮水、校车、危化品、消防、宿舍安全等情况。对照市督导室《南京市责任督学“一日督导”工作规范》之《校园安全督查专表》进行检查签字。

三、督导流程

1.查看责任督学公示牌;2.亮证;3.察看校(园)门卫室;4.巡视校园、察看食堂;5.巡课;6.听课1节并评课;7.访谈校长、师生;8.查看台账资料。

四、督导要求

1. 责任督学可根据责任区被督导单位的实际,对本方案进行个性化调整,拟定到校日程安排与专职督学沟通后报给督导室,入校督导要用手机考勤打卡签到签退。本月专职督学分工如下:李永兵负责第五、六责任区,程畅负责第三、四责任区,杨国卫负责第七、八责任区,刘宏斌负责第九、十责任区,王之标负责第一、十一责任区,陶道均负责第二责任区。

2. 各中小学、幼儿园需向责任督学提供规章制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等方面的台账资料,配合责任督学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

3. 责任督学于11月28日前完成督导工作,及时向指定邮箱报送工作照片。11月29日前在省督导系统“督导记录”的“附件”里面上传督导报告,责任督学将《浦口区食堂管理督查表》纸质稿签字盖章报给督导室。

4.责任督学要认真做好工作手册记录,填写浦口区教育督导意见反馈书,在省督导系统里面要向学校幼儿园反馈督导建议,如需要向被督导单位发整改通知书的,请及时向督导室申请。

5.责任督学联络员于11月29日前报送督导信息和照片,11月30日前在省督导系统里面提交整改报告以及做好学校网站督导专栏建设。

 

附件1:浦口区食堂管理督查表(报督导室)

附件2:关于对浦口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开展食堂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3:学生身高与课桌椅配置情况登记表(自己留存)

附件4: 南京市责任督学“ 一日督导”工作规范(校园安全督查专表)(责任督学自己留存)

 

 

 

                                              浦口区教育督导室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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