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
关于组织开展南京市第九届、浦口区第八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学校:
根据《关于举办2023年南京市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大赛的通知》(宁教办电函〔2023〕5号)的文件精神,落实《关于组织开展南京市第九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的通知》(宁电教函〔2023〕69号)的总体安排,现将组织南京市第九届、浦口区第八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本次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旨在促进中小学教师充分利用现代数字技术编制系列优质教学资源,鼓励中小学积极探索特色鲜明、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教学资源,逐步推动微课资源在教学中的实际应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益,利用竞赛的形式探索数字教育资源建设的新模式。本次竞赛面向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所有学科,并选取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科学、小学道德与法治、初中语文、初中英语、初中历史等学科以及学前教育部分领域、特殊教育部分学科为试点,划定参赛作品内容范围。
二、参赛对象
全区小学、中学、幼儿园、特殊学校和教师发展中心的在职教师、教研人员均可参加。
三、参赛方式
本次竞赛采取线上申报和线下评比的方式。2023年12月4日起,参赛人员可以登录“南京市第九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平台(网址http://wkds.jsnje.cn)上传作品。微课竞赛说明、流程及微课竞赛评分规则详见附件1、2、3,试点学科参赛选题见附件4。
四、竞赛管理
1.各校要对竞赛进行统筹规划,在鼓励广大教师自主参赛的同时,按照有关《课程标准》进行系统设计、任务分解,鼓励形成具有校本特色的系统性学习资源。
2.每个系列微课(小学数学、初中语文、初中英语、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部分试点学科除外)最少包含三个微课视频,且系列微课之间必须围绕一个共同主题,主题必须符合学科特点,具有实用性,并在参赛作品创作说明中详细描述(详见附件1)。系列微课参赛作者最多3人(小学数学、初中语文、初中英语、幼儿教育、特殊教育部分试点学科署名为1人),所有参赛作者信息必须在本次竞赛平台的报名页中填写完整,获奖证书将根据报名页的作者信息发放。每位参赛教师原则上最多可有1件作品上报、获奖。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不良信息内容,取消其参赛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
3.参赛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教师一旦参赛视同授权市教育局及其授权单位享有网络传播权。参赛作品将择优在“金陵微校”平台上发布。
4.竞赛活动以公平、公正、公开、公益为原则,参赛作品的上传、评比都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参赛作品上传竞赛平台后,区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在平台上进行评比,评选出个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市级评比。同时,将根据各校上报作品的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微课竞赛说明及流程、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和附件3。
5.作品数量要求:每校参赛的系列微课作品不得少于5件。
五、竞赛流程
比赛分申报、区级比赛和作品推荐三个阶段。
1.申报阶段(2023年12月4日-2024年3月10日)
(1)组织动员。各校动员教师参赛,对教师进行培训,组织教师制作微课。发展中心将在2023年12月份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平台评比的集中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2)申报参赛。按竞赛要求上传作品,区作品按“区-学校-学科-姓名”格式注明。
2.区级比赛与作品推荐阶段(2024年3月11日-3月18日)
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在平台上进行评比,评选出区微课竞赛的奖项,在此基础上严格按照上报作品数量限制报送作品参加全市的比赛。各校要充分考虑到微课作品的学科均衡性,基本做到所有学科全覆盖。
六、其它要求
请各校指定微课竞赛管理员,并安排学校部分教师参加培训。区级培训结束后,各校可按需组织开展校内培训。同时请学校管理员加入“微课竞赛学校管理员”(群号101229753),以便后期竞赛组织与联系。
未尽事宜请与区教师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杨海玲,联系电话:18012929707。
附件:
1.南京市第九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作品创作说明
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