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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季教育收费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4-02-20 字号:[ ]

2024年春季教育收费公示表

——南京市公办普通初中收费项目及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住宿费

400(一级 

350(二级) 

250(三级)

 

宁价费2012 241号

1.少数硬件设施好、服务有特色,且实际成本超过收费标准的,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另行核定。

2.农村公办初中免收寄宿生住宿费。

课后服务费

300

宁政办发〔 2021〕 30号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伙食费

按实收取

宁价费〔2011〕 20号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社会实践活动费

 

 

100

 

宁价费2004 373号

1.仅限城市初中。

2.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3.仅限门票、交通费、食宿费。

4.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校服费

按实收取

宁价费2004 373号 苏价费2010 336号

1.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2.农村中学不作要求。

 

 

说明

1. 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借读费教育,免课本费办法按宁 教财2008 5号文件规定执行,免作业本费办法按宁教财2011 3号文件规定执行。

2. 按照宁教财2017 22号文件规定,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费用减免政 策,减免项目包括社会实践活动费、住宿费。

3.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学生资助工作电话

学校联系人: 滕锦辉       电话:15951605072

 

投诉电话

 

学校所属区价格主管部门:12315  学校所属区教育局:5811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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