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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教育收费公示表
发布日期:2023-08-31 字号:[ ]

2023年秋季教育收费公示表

南京市普通初中教育收费标准

 

单位:元/生•学期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住宿费

400  (一级) 350  (二级) 250  (三级)

 

 

宁价 2012241号

1. 少数硬件设施好、服务有特色,且 实际成本超过收费标准的,由市价格主 部门另行核定。

2. 农村公办初中免收寄宿生住宿费。

课后服务费

 

300

宁政办发〔2021〕30号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伙食费

按实收取

宁价费〔2011〕20号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社会实践活动费

 

 

100

 

 

宁价 2004373号

1. 仅限城市初中

2.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3. 仅限门票、交通费、食宿费。

4. 学期末按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校服费

按实收取

宁价 2004373号 苏价费 2010336号

1. 坚持家长自愿原则。

2. 农村中学不作要求。

 

 

说明

1. 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借读费教育,免课本费办法按宁 教财 20085号文件规定执行,免作业本费办法按宁教财 20113号文件规定执行。

2. 按照宁教 201722号文件规定,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费用减免政 策,减免项目包括社会实践活动费、住宿费

3.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向自愿入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严禁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学生资助工作电话

学校联系人:滕锦辉

        电话:15951605072

 

投诉电话

 

校所属区价格主管部门电话:12315   学校所属区教育局收费管理部门电话:58151920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 京 市 财 政 局

 南 京 市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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