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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金陵中学浦口分校2023年初中部入学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22 字号:[ ]

根据《浦口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内容要求,现将金中浦口分校 2023 年秋季初中部七年级招生公告如下:

一、施教区范围及招生计划

施教区范围:海峡大道以东,沿山大道以南,光明路以西,建设路至宁合高速以北区域。

招生计划:2023年秋季初一招生180人。

二、报名条件

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我校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有多套房产的以份额最多的为准,持有者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报名入学。“空挂户”、集体户统筹安排入学。

1.属下列三种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按正常就近入学办理。

(1)毕业生的户口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另一方是在南京市以外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毕业生户口随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在本施教区,并在本施教区常住的。

(2)毕业生户口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的。

(3)毕业生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父亲和母亲户口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

2.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安排入学

(1)拆迁家庭未购买新房且无其他房产的,在原施教区初中报名。

(2)已购新房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有其他房产的,应将户口迁入到新购房或其他房产内,到所在地的施教区初中报名(拆迁手续非个人原因尚未办理完毕,户口可留在原地,有多套房产的,按照实际居住地确定施教区)。

(3)所购新房已交付但非个人原因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无其他房产的,凭相关证明材料,由新购房所在施教区初中安排就读。

3.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的规定

(1)新生入学,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应在报名登记前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若是拆迁户,户口要求可以按照“拆迁家庭子女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名入学”第二款执行)。

(2)每套二手房的实际住户和曾经住户,三年内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在施教区内初中就读。

4.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宁教规划〔2019〕12 号)要求执行。

5.关于电脑派位

5月31日关注在浦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的民办学校、热点公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方案。本区户籍学生于6月3-4日在所在毕业小学填报电脑摇号志愿表。6月5日-7月5日,被电脑随机派中的学生及其监护人携带相关证明到我校现场办理录取确认手续,截止时间为7月5日17:00。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1.网络预约报名:6月25日起

(1)点击浦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滚动图片” 中“浦口区中小学生网上报名”进行报名,“小升初”链接信息:

http://222.190.122.85:9004/wap/#/pages_zsbm/task/list?type=CZ

同步开通“小升初”手机端报名方式,学生家长可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填报。


(2)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先在网上根据施教区选择所属学校进行报名登记,再根据预约的时间段到所属学校现场审核报名材料。

2.现场审核材料:7月2日、7月3日

(1)审核时间:

9:00 —11:00   14:00 —16:00

(2)审核地点:金陵中学浦口分校初中部招生办公室

(3)审核所需材料:拟入学儿童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儿童个人页)、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醒:父母须打印网报成功的编号、儿童须随父母到现场。进校后注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排队。

四、新生录取

2023年8月10日学校公布新生名单,同时领取入学通知书,完成招生工作。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25-58876868 (周一至周五 8:30—11:00  14:00—16:00)

联系人:庞老师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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