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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学校(单位):
根据国家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部署,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就开展对江苏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二、时间安排
调查采用网络问卷方式,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31日。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三、参与方式
本调查采用“互联网+”方式,面向全社会对本省人民政府 履行教育职责开展满意度调查。 调查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实施,公众通过扫描 二维码(下图)参加。
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职”,进入问卷;参与人根据各自身份(教师、学生和社会人士)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过程公正保密。
四、有关要求
1.迅速组织发布。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要立即在学校网站、相关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发布,且保留至12月31日。
2.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争取全体学生、教师、家长等社会各界有士知晓并参与,确保参与满意度调查人员的数量,让更多人关心当地教育发展。
3.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明工作纪律,提高调查实效,杜绝虚假填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调查结果客观公正。
浦口区教育督导室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