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家庭购买平板电脑情况自查和清退的通知
各中小学(含民办):
根据《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家庭购买平板电脑情况自查和清退的通知》(宁教网信办[2021]7号)要求,请各中小学认真组织开展市级文件中1.借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之名,变相强制学生家庭购买平板电脑2.技术服务费、产品维修费、电脑质保费,教育应用捆绑销售名目繁多3.强行指定电脑品牌,资金往来混乱,缺乏必要监管,3项行为逐一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报告(加盖学校公章)扫描版于11月16日(下周二)下班前送至邮箱284913046@qq.com。(无以上现象也要形成报告上报)
联系人:周广根,电话:58281662,13915920905.
附件: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家庭购买平板电脑情况自查和清退的通知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