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浦口区中小学教师信息化
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根据《关于举办2020年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的通知》(宁教办函〔2020〕10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0年浦口区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区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学校及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师,电教机构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项目设置
活动分为基础教育组、中等职业教育两个组别,具体参赛内容设置如下:
(一)基础教育组
幼儿教育:课件、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
中小学教育:课件、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教师网络空间应用案例。
特殊教育:课件、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
(二)中等职业教育组
中等职业教育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职业岗位能力精品课。
说明:今年“实践评优活动”和“南京市第六届中小学教师微课竞赛活动”进行竞赛整合,故本次活动中微课作品不再组织参赛评审。部分市微课竞赛活动的优秀作品将直接推荐参加省级评比。
三、作品要求及评比指标
项目作品要求及评选指标参照《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第二十四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网址:http://www.mtsa1998.com.cn/2020410/n780385.html。
四、参赛作品数量要求
公办幼儿园:每园不少于8件;中小学:每校不少于5件;特殊学校:不少于10件。
五、作品报送要求
(一)基础教育组(幼儿教育、中小学教育、特殊教育)
项目作品将在“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管理系统”平台(网址:http://jxsjpy.nje.cn)中进行上报。区内评比上报截止时间:2020年6月21日。
参赛教师使用统一身份认证帐号上传相关作品。
上报材料包括:作品登记表(附件1或附件2)和参赛作品及附件材料。(作品压缩包里无“作品登记表”和相关材料,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因市级平台设置要求,每个作品存放的文件夹名称必须与附件1或附件2中的作品名称一致。上报表格中所填信息,特别是教师个人信息务必详尽、准确。
(二)中等职业教育组:
项目作品由学校统一上报至中央电化教育馆“教师交流活动”平台,网址:http://www.mtsa1998.com.cn,并对报送信息和作品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中央电化教育馆的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30日期间。每个学校报送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件。组织单位需填写盖有公章的作品名单及联系人信息表至联系邮箱(见附件3)。
中等职业教育组作品,区内将不再组织评审。参赛教师获奖情况请后续关注中央电化教育馆“教师交流活动”平台。
六、竞赛评比与奖项设置
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本次基础教育组上报的作品进行评审。对本次竞赛的优秀作品将直接推荐参加市级评比。
本次区内竞赛奖项设置按照学段和项目分别设置,一等奖占上报作品总数的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另设组织奖6名。
未尽事宜,请与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联系,联系人:尹富磊,联系电话:58531895,QQ:24047292。
七、参赛培训
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将组织上届优秀作品展示交流活动并邀请江苏省信息技术教育特级教师,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南京市学科带头人曹书成,针对本次竞赛进行专题培训。
培训时间:6月2日(周二) 14:00-16:30。
培训地点: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 修业楼304报告厅。
请每校安排1-2名教师参加现场培训,其它教师可于培训当天,通过https://www.cctalk.com/m/group/82326332观看培训直播。
附件:
1.作品登记表(课件)
2.作品登记表(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教师网络空间应用案例、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职业岗位能力精品课)
3.作品名单及联系人信息表
4.南京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教学实践与评优活动测评要点
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