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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浦口区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2-03  14:04:23

关于做好2019年度浦口区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贯彻执行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管理的要求,真正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就2019年度骨干教师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浦口区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学科教学带头人市德育工作带头人市优秀青年教师市德育优秀青年教师区学科教学带头人区德育工作带头人(没有年龄限制,所有人必须参加)

2.区优秀青年教师区德育优秀青年教师(含外地引进)必须是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为45周岁以内)。

3.我区引进和调入的外地市、区最高层次学科带头人或优秀青年教师等称号的人员。(需于12月9日-10日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前往人事科认定)。

二、考核时间

考核的材料有效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三、考核内容及要求

根据《关于加强浦口区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意见》(浦教发[2019]50号)文件(附件1)的内容与要求实施。

四、考核步骤

1.自主申报符合考核对象的骨干教师自行下载填写《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附件2、3)并附相关材料复印件,交工作岗位所在学校(单位);同时填写《浦口区骨干教师2019年度考核情况统计表》(附件4)。

2.学校(单位)考核。由骨干教师所在学校(单位)根据考核表内容和要求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之后请各校(单位)将附件23(取名:骨干教师考核XX校)附件42019年12月11日前发至邮箱:njspkqjys@vip.163.com,同时2019年12月11日(周)当天将考核材料上交至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笃行楼308室,联系人:傅浩、张峥老师。

3.区级考核。区骨干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校提供材料进行审核,于2019年1215前完成考核汇总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考核结果与骨干教师荣誉、津贴挂钩。

、考核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领导,成立2019年区骨干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人事科牵头负责,区教师发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附件1:关于加强浦口区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意见

附件2:2019年度浦口区德育骨干教师考核表

附件3:2019年度浦口区学科骨干教师考核表

附件4:2019年度骨干教师考核情况统计表


浦口区教育局骨干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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