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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市第三届“知心杯”优秀心理辅导方案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9-04  20:16:27

关于开展南京市第三届“知心杯”优秀心理辅导方案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各直属学校:

根据《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精神,按照《2018年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点》(宁教心理[2018]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水平,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建设,促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心理辅导能力提升,经研究,决议启动第三届南京市“知心杯”优秀心理辅导方案评选活动。现就评选活动组织办法通知如下,请各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市直属学校做好宣传、组织与发动工作。

一、参评对象

全市学校(含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须具备相关心理专业资质。

二、评选内容

本次评选分为三大类,分别为“心理辅导论文类”、“心理团体辅导方案类”及“个体心理辅导案例类”。

其中,“心理辅导论文类”主题为“班主任工作中的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针对班主任老师)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的家校合作模式与经验”(针对心育管理者及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形式可以为论文、教育叙事或调查报告,任选其一。

“心理团体辅导方案类”主题为“学生学校适应及人际关系的协调”,形式为团体辅导方案,辅导次数不少于6节。

“个体心理辅导案例类”主题为“学生学习心理问题或儿童青少年心理问题行为辅导”,形式为心理咨询案例报告。为遵循咨询伦理,文中辅导对象均用化名。题目自拟。

三、参评要求

1.所有类别方案均要求为作者原创,杜绝抄袭。

2.提交材料:

1)南京市第三届优秀心理辅导方案申报评审书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见附件1)

2)南京市第三届优秀心理辅导方案申报汇总Excel表;(见附件2)

3.学术规范:文中注释统一用脚注,文后附参考文献,注释和参考文献要写明作者(主编、译者)、篇名(书名)、报刊名称及日期或期次(出版社及出版年份)、页码等项。

四、评选办法

1.本次评选分三大类进行评选,区内申报名额不限,每位教师限报一篇,不可跨类别申报。

2.本次评选工作由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统一组织进行,由区内进行初步筛选,类别与内容不符者直接淘汰。经区内初评后,由区内上报的参评方案将进行市初评和市复评二轮评选,结果分设市一、二、三等奖。

3.优秀方案将在“宁教授工作室”教师心理健康科研网络平台上展示。优秀方案的作者将受邀出席相关论坛研讨活动。

五、申报事宜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本方案纸质稿及电子稿由各区(直属学校)统一收缴,汇总后集中送交市心育指导中心。不接受个人单独报名。各区(直属学校)须按市指导中心提供的Excel模板进行汇总(见附件2)。

3.活动截止日期:2018年10月15日。各区心育指导中心须于截止日期之前统一将本区方案(纸质稿)按三种类型分别报送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并将电子稿按三种类别分设文件夹,连同汇总表发送至邮箱952198256@qq.com,注明区名及“知心杯方案评选”字样。逾期视为放弃。

4.未尽事宜,请致电82212028。联系人:林静。地址:本市游府西街46号市电大16楼1609室。邮编:210002。

 

                                     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一八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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