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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物业保障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18-08-10  20:21:26

南京市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物业保障服务

   

南京市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项目南京市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物业保障服务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本项目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第一建设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项目概况:

1、标段名称:南京市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物业保障服务

2、项目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校内

3、结构类型:其他

4、服务期:365日历天

5、服务合同估算价:约30万元

6、招标内容:服务类招标

7、项目概况:学校物业保障服务工作主要包括安全保卫服务、保洁服务、会议服务、引领服务等。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从事物业服务工作2年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保安人员(包含队长)4人、保洁人员2人、厨师1人、司机1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南京市物业经理证(以人员社保和证明文件为准);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5、企业自2015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年度校园物业服务合同的类似项目。(必须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以及履约单位的证明,时间以合同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自2018年8月10至2018年8月14日止,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至17:00分,在南京市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受理报名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上述前款材料必须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

投标人拟派安保队长必须携本人身份证到场(其余人员不限)未按要求携带上述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发包人拒绝其投标文件。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评标细则(附后)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至20188141700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南京第一建设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苏发大厦8层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钱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13655196468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770779470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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