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直属单位:
根据浦口区教育局文件《关于申报首届浦口区教育科学规划精品课题的通知》要求(浦教发﹝2018﹞35号文),现决定启动评审首届浦口区教育科学规划精品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领域与对象
全区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领域,江苏省、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江苏省、南京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2018年度课题。已是省、市教育科学规划精品课题不再参加此次申报。
二、 推荐课题要求
1.在解决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上有突破,能够为教育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咨询意见和改革策略;
2.有一定的前瞻性、创新性,有利于推动教育理论发展和学科体系建设;
3.研究具体的教育教学实践问题,有新思路、新角度、新方法,体现较高的实践理性;
4.研究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特色鲜明,符合精品课题所要求的“五精”标准(附件1)。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主件和辅件两个部分。
主件包括:
江苏省、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2016年度、2018年度立项课题申报书。
2.重要文本成果。主要包括:⑴公开出版、与课题高度相关的研究专著,限1本;⑵公开出版、与课题高度相关的研究论文,限5篇,可以是复印件,但要单位在上面盖章。
辅件包括:
1.课题研究开题报告、课题研究年度实施方案、课题中期检查报告(2015年度课题)。
2.重要的过程性资料,如开题时的专家意见、科研沙龙实录、课题研究课实录与专家评点、课题研究小结等。
3.重要文本成果。主要包括:(1)公开发表(或获奖)、与课题高度相关的研究论文,可以是复印件,但要单位在上面盖章。(2)公开出版、与课题高度相关的研究专著。
四、精品课题的管理
1.成立“精品课题建设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由区教育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区教师发展中心相关领导参与,定期对精品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视导,促进精品课题建设工作扎实地推进与实施。
2.形成精品课题研究激励制度。区教育局为每项精品课题提供专项研究经费,用于课题研究研讨活动、现场展示与交流活动,成果出版等课题研究的需要。
3.建立精品课题建设指导中心。区教师发展中心设立精品课题指导中心,邀请区内外各个层面、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及科研管理人员,定期对区内精品课题进行指导,不断提高精品课题的品质。
4.实施精品课题课题建设责任人制度。课题申报人作为精品课题建设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制订课题实施方案,按实施方案展开研究;定期联系专家,寻求指导和帮助;及时总结研究成果,以不同的形式和方法扩大成果的影响。
请各校(园)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准备评选材料,于11月16日前将“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和“辅件”报至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崇德楼502室) “课题申报书”的电子版及参评“课题汇总表”(附件2)电子稿发至邮箱pkqjks@163.com;联系人:蔡文秀 赵妍 ;电话: 58461665。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1:浦口区教育科学规划精品课题基本规范
附件2:首届浦口区教育科学规划精品课题申报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