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根据高师处“2018年职初教师专业基本素养考核与展示”相关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南京市将开展对5年教龄职初教师专业基本素养考核,现将考核和展示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凡2013年秋季入职,教龄满5年的职初的所有学科教师。
2、2011年或2012年秋季入职,2016年或2017年因故未参加专业基本素养考核的教师。
二、书面考核
1.书面考核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星期六)9时至11时,其中公共卷用时30分钟,专业卷用时90分钟,两卷同时发放,同时收卷。
2.书面考核地点: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修业楼三楼304,301教室。
3.由市教师培训中心统一组织专家命题、印制。
4.考场内单人单桌。书面考核期间考场全程录像,时间从8时40分至11时10分,录像于书面考核结束后交市教师培训中心备查。
5.教师需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书面考核。参考教师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提前20分钟进考场,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及其它资料。
6.考试结束后所有试卷装订、密封,贴上封条加盖公章,于13时前送至市教师培训中心205室,由市统一组织阅卷评分。
三、专业基本素养展示
1.本区于12月10日至24日期间,组织开展职初教师专业基本素养展示活动。
2.各学科展示人数依据书面考核成绩择优确定。
3.展示前一周,公布展示的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并上报市教师培训中心。未参加展示的其余职初教师在展示室全程参与聆听。
浦口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8年11月19日